法国葡萄酒列级制度是鉴别葡萄酒品质的一项重要依据,一百多年来,众多榜上有名的列级酒庄没有让消费者失望,所酿造的葡萄酒长期保持在世界顶尖水平。
一、1855年波尔多左岸梅多克的分级制度
该分级制度由拿破仑三世推动,并于1855年巴黎世博会的开幕前夕公布。该分级所纳入的酒庄名单及其级别划分是基于每个酒庄每款葡萄酒多年来的表现而确定的,只有那些有能力长期酿制质量稳定的顶级葡萄酒,且经过数十年甚至上百年仍一直被认可的酒庄才有机会入围。这项制度将58家列级酒庄分为一级到五级,其中57个酒庄来自梅多克区,只有侯伯王酒庄(Chateau Haut-Brion)来自格拉夫区(Graves)。在随后的150多年里,该列级酒庄排名有过一些细微的变化,今天列级酒庄的总数从1855年的58个增加到61个。
二、中级酒庄分级制度
法国梅多克产区拥有数以千计的酒庄,优秀酒庄远不止61个列级酒庄,有相当多未获得列级庄称号的酒庄同样出产着品质非常高的葡萄酒,拥有与列级酒庄不相上下的知名度。在这种情况下,波尔多中级庄分级制度应运而生。
中级庄(Cru Bourgeois)是由法国的波尔多工商协会和农业委员会于1932年共同制定和实施的一个分级制度,因为Bourgeois 可翻译为“中产阶级”,因此Cru Bourgeois也被翻译为中级酒庄。此次分级选定了波尔多左岸梅多克区的444个庄园,这些酒庄的产酒量占梅多克区总产酒量的一半左右。所有入选此分级的酒庄都不包括在1855年的列级名庄里面,并且其中很大一部分的庄园都分布在梅多克区的圣埃斯泰夫(Saint-Estephe)村庄。
由于受到两次世界大战的影响,大部分中级庄都受到损坏,甚至完全消失。因此在1962年时,梅多克区成立了一个中级庄联盟,对该级别的葡萄酒进行重新评定。不过此次分级没有得到法国农业部的认可,并没有法律意义。
直到20世纪末,随着该级别葡萄酒的流行及其声望的提高,更进一步评定此级别的葡萄酒变得非常有必要。2000年11月30日,一个新的级别框架出炉了,但是直到2003年6月17日此框架才正式确定。在重新评定级别的时候,总共有490个庄园提交了评定申请,其中包括1932年首次评定的247个庄园。此次评级将中级酒庄再细分为3个级别,最高级别(Cru Bourgeois Exceptionnel),只有9个庄园获得此级别认定;第二级别(Cru Bourgeois Superieur),包括87个庄园;普通级别(Cru Bourgeois),有151个庄园获得认定。
这次分级存在很多争议,因为它主要是以1994年至1999年生产的葡萄酒的品质为依据,因此有的新近被购买的酒庄想要得到认定就得看该酒庄之前出产的葡萄酒的品质,这样就导致了不公平。此外,还有些酒庄的正牌和副牌都被列入名单,造成一个酒庄占有两个席位。2004年,波尔多超过70个酒庄向本地法院申请撤销此评级,但是当时法院判定此评定有效。直到2007年,此套评定体系才被推翻:废除了最高级别和第二级别,将全部的酒庄统一评定为普通级别(Cru Bourgeois)。2007年份的葡萄酒开始强制施行这一制度,包括苏玳(Sauternes)等其他产区使用此套评定的酒庄。
针对于此次评级风波,中级酒庄联盟向政府提出建立一种新的葡萄酒鉴定体系,即从2007年开始,被评定为中级酒庄的葡萄酒“只代表品质,不代表级别”。此新体系面向梅多克区所有的酒庄,只要这些酒庄的葡萄酒是依照了相关的葡萄酒生产规则酿造,并且质量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即可被认定为中酒酒庄。
现在获取中级酒庄的名称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
1、中级酒庄葡萄酒只代表品质,不代表级别;
2、葡萄酒按规定的酿造方法生产,由一个独立的机构进行品尝评级,每年进行一次;
3、梅多克区的所有酒庄均可申请认定。
2008年,联盟会议认可了以上的评定标准,当年有将近300个酒庄获得认定,这些酒庄要么在上梅多克区拥有至少7公顷的葡萄园,要么在该产区的一个村庄拥有至少4公顷的葡萄园。
中级酒庄多分布在梅多克的四大村庄——圣埃斯泰夫、波亚克(Pauillac)、圣朱利安(Saint-Julien)和玛歌以外的地区,即梅多克和上梅多克产区,因为这四大村庄是列级名庄酒的世界。在上梅多克一共分布着140家中级酒庄,其中级酒庄的产酒量占该区总产酒量的70%之多。中级庄的葡萄酒品质高且价格合理,物超所值,那些既想品尝高品质葡萄酒,又会考虑价格因素的人多会选择中级庄,这也是近年来人们热捧中级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